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11]169号通知,上调各档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2%调整为4.45%;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70%调整为4.90%;上调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2.85%调整为3.10%。
2011年7月7日以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暂按原利率执行,从2012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标准执行。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