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不动产抵押是公积金贷款的必要环节。自2014年10月落实公积金贷款“零费用”政策以来,办理市区存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需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窗口先自行垫付抵押登记费用,再前往公司窗口报销。
本着服务客户的宗旨,公司多次梳理贷款环节便民措施的可行性,为进一步减轻办事群众负担,经与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多次沟通协调,自2018年8月3日,建立了抵押登记费用预付新模式,针对接受市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房源,抵押费用调整为由公司直接统一预付,并定期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结算,无需贷款人再先行垫付。
新模式实施一段时间后,办事群众纷纷点赞。为进一步推广这一便民举措,公司分别与武进、溧阳不动产登记部门多次沟通,充分考虑登记部门财务管理要求及业务操作规范,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共同商定抵押登记费支付模式改为由公司定期统一支付。至此,新模式自10月8日起在我市全面实施,真正实现“由客户跑变我们跑”,预计每年将有万余户贷款家庭享受到此项工作带来的便利。